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统战部
学校首页|网站首页|部门简介|工作动态|党派团体|人大政协|党外知识分子|统战知识|民族宗教|通知公告
昆明学院获批“全省铸牢... 03-08
民革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 12-12
昆明学院召开民主党派(... 12-05
昆明学院民进总支和知联... 10-26
昆明学院致公党基层委和... 10-26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部门联系

部长办公室:0871--65098060

其他办公室:0871--65098061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润泽院

邮编:650214



 
方针政策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有关知识问答
2016-03-30 00:00 来源:2016年02期《党课》 作者: 

一、什么是政党协商?

答: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概括起来说,政党协商就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

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

二、政党协商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答: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

2、选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

3、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

情况;

5、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

6、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7、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三、政党协商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政党协商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

1、会议协商。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每年4至5次;人事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阶段进行协商;调研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主要就民主党派中央的重点考察调研成果及建议进行协商,邀请有关部门参加,一般每年2次;其他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或委托中共中央统战部主持召开,通报重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约谈协商。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或委托中共中央统战部,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小范围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可约谈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个别交谈,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参政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

3、书面协商。中共中央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中央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中央以书面形式反馈;民主党派中央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政党协商的程序有哪些?

答:政党协商的形式不同、程序也各不相同:

1、会议协商的程序

每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同中共中央统战部等部门,在广泛听取民主党派中央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全年会议协商计划,确定议题、时间、参加范围等,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通报民主党派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共中央统战部,根据全年协商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次会期,一般提前10天告知民主党派中央;有关部门一般提前5天提供文件稿,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集中阅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解读说明;民主党派中央集体研究准备意见建议。

会议协商中,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作有关情况说明,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发表意见建议,进行交流讨论。

2、约谈协商的程序

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提出的约谈,应将相关信息提前告知有关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可根据需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或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落实。

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的约谈,可由中共中央统战部报中共中央,并协助中共中央办公厅落实。

3、书面协商的程序

中共中央提出的书面沟通协商,由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落实。民主党派中央的协商意见由中共中央统战部汇总报送中共中央。

民主党派中央或其负责同志的调研报告、建议等书面意见,可由其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

五、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可分为以下几点:

1、知情明政机制。有关部门应适时向民主党派中央直接提供有关材料。中共中央统战部定期组织专题报告会和情况通报会,邀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

2、考察调研机制。中共中央每年委托民主党派中央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重点考察调研,由中共中央统战部组织实施。中共中央统战部每年召开选题介绍会,协助民主党派中央确定调研题目,协调有关部门参与调研、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支持民主党派中央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工作联系机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开展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可根据需要、经统一安排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加强同民主党派中央的联系,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

4、协商反馈机制。需要办理的协商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共中央统战部交付有关部门,办理情况一般在3个月内向中共中央办公厅报告,并抄送中共中央统战部,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反馈民主党派中央。

六、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党协商的领导?

答: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政党协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智聚力,确保政党协商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充满活力。

1、高度重视政党协商。要深刻认识加强政党协商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党协商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切实纳入决策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把政党协商开展列入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对政党协商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营造宽松和谐氛围。党委特别是领导要带头发扬民主,形成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协商氛围。坚持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讲真话、建诤言。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提倡在协商中加强互动交流,允许不同意见表达,在各种观点交融互鉴中凝聚最大共识。

3、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党委特别是领导要强化政党协商意识,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推进政党协商实践。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协商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密切联系与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建立具有自身特色、服务参政议政的智库。

关闭窗口
 
 
 

                Kunming University 昆明学院 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滇ICP备15002642号-1 云教ICP备1105008号  公安备案号5301910200001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浦新路2号 邮政编码:650214 电话:0871-65098061